我就這樣盯著那張紙瞧了半晌,然後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天外一筆,我霍地一下從書桌前爬起來,拿出一個行李箱開始塞東西。衣服、貼身衣物至少各三套,毛背心一件塞進去,羽絨外套則是穿在身上。化妝品跟工作在這種時候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所有的證件、提款卡跟現金全分塞在隨身背包和行李箱裡各種不同地方,我突然有種「幸好」的感覺,幸好我之前歐洲的旅行沒去成、我的護照還在有效期限內,重要的是,我有足夠的錢。

 

  足夠的錢可以讓人做很多事,像是買點東西,或是來個小旅行……嗯,我想看到這裡大家都知道我要做些什麼了。

 

  對,我要翹家……嗯、不對、是來個小旅行。

 

  就在我準備出門的時候,椿跟梓的聲音突然出現在我的房間門外。

 

  「繪里醬--繪里醬--妳在家嗎?再不出來我們就要進去抓妳囉--」

 

  「在。」我提著行李箱打開門,他們就站在門口,看表情似乎對我的裝束有些驚訝。

 

  我也很驚訝,因為我一時之間還沒搞懂為什麼昨天下午回來後我明明花了四個多小時在看漫畫,但是出門的時候卻是大白天。難道我昨天一夜沒睡?

 

  「妳要去哪?」梓問我。

 

  「我……」我第一時間原本要說「我要回家」,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在開口的那一瞬間我選擇說了:「我要出門一趟!」

 

  「出門?去哪?」椿的手伸了過來好像打算勾我的肩膀,但是被我給躲開了。「欸欸,繪里醬要一個人出門玩嗎?」

 

  「呃、我只是……」我是想要自己出門,但是我並不打算告訴他們我要去哪、或是我是不是要一個人,這些我暫時不想告訴任何人,包括繪麻、朱利甚至是Silver。「……我……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去辦才行。」

 

  「喔?是什麼事啊?」椿湊近我,接著他被梓轟了一拳制伏。

 

  「……欸?」我原本以為我會繼續被椿給逼問到所有東西都給吐出來,對我來說,梓會在途中出手完全事我意料之外的事。

 

  梓抓著椿的衣領,然後,他伸出另一隻手,拍了拍我的頭。「抱歉,椿這傢伙太得意忘形了,妳有什麼重要的事就先去忙吧。」

 

  我看著梓那意味深長的笑顏愣了兩秒鐘,說了一句謝謝之後便急急忙忙地衝了出去。臨走前,我好像聽到椿在跟梓抱怨今天是聲優見面會以及我昨天沒出房門吃飯的事情,但我沒有停留也沒去想怎麼是他們站我房門口而不是繪麻,也許是因為那對我來說不重要。

 

  接下來我在我要離開的路上,很幸運地沒碰上其他的人,出了大門後我立刻叫了一台計程車來。目的地是,國際機場。

 


     *

 


  一切的決定、行動都是在不假思索的狀態下完成的。等我終於想出為什麼早上椿跟梓會出現在我房間門外時,已經是又一天之後的事了,而我的人,那時在臺灣的、臺北的、松山國際機場。

 

  --是聲優見面會啊。雖然這樣有點對不起邀請我的椿和梓,但是那時我連一秒都不想要再待在日本。

 

  ……話說回來,從跟Silver聊完天以來,我完全不覺得有過了兩三天那麼久呢。

 

  「啊啊,終於……」

 

  經過各種關卡檢驗後,我好不容易拎著行李箱出了機場大門,接下來我要做的是把手上的日幣換成新台幣、然後找間旅館……嗯,話說回來我會待在這裡幾天?

 

  我甩了甩頭,思考能力回來的感覺很好,但是這反而讓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跑回這個世界的臺灣。

 

  最後,我估算了一下手頭上的現金,在扣除機票和各種住宿費以後,我決定先在這過個一個禮拜。接著,我拿出手機分別給繪麻還有雅臣傳了封簡訊告訴他們我七天後回家,面對簡訊、未接來電和line的訊息通知意外地多的手機,我沉吟了一會,最後決定把裡面的sin卡給拔掉。

 

  現在我的手機裡只要能夠打緊急電話就夠了,其他的功能通通去死。

 

  第一天。

 

  我花了半天的時間找到一間青年旅館,這個臺北和我印象中的臺北有那麼點落差,總覺得好像該有的大致上都有了,但是就是少了這麼一點味。原本我是打算在找到旅館、把行李塞好後立刻出門悠晃的,在考量到自己多天沒睡的狀況下,剩餘的時間我全拿來窩在自己的床位上閉目養神。

 

  第二天的早上我是被餓醒的。

 

  大概是身體很疲倦的關係吧,我醒了之後發現身體有點僵,不過這感覺並不壞,因為我的精神好的不得了。

 

  青年旅館的位置距離捷運站很近,大約只有十來分鐘的腳程,我揹了隨身包往外走,直到我在早餐店說著流利的中文買到燒餅豆漿後,我才真切地感覺到我現在人在臺灣。

 

  這天,我買了張捷運週票,花了一整天以及後面兩天的時間在臺北市各個地方悠晃。這裡的地理環境跟我腦袋裡的記憶相去無幾,打個比方來說吧,要是我腦袋裡記得哪裡有學校、那裡就真的有一間學校來著。哪裡應該是山、哪裡又應該是海,每走到一個地方,埋在腦海深處的畫面就會自己跳出來。我發現只要是我曾經走過一次的路段我就不會忘記,這點不管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是一樣的。

 

  第五天,我再次踏訪了整個臺北市我曾經在上輩子待過的地方,這回不再只是悠晃,而是到每一個我熟悉的景點--尤其是學校--走一遭。然後,我終於找到了我第一天所發現的違和感在哪裡。
 

 

 

 

 

 

T.B.C.

 

 

 

 

arrow
arrow

    璦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